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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中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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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中医药》投稿须知
1、 文稿 要求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主题明确、重点突出、资料确实、数据可靠、逻辑严谨、文理通顺。论著类文章的数据须经必要的统计学正确处理,文章字数不超过4,500字;综述与讲座类文章字数可适当增加。短篇报道文稿诊断依据应充足,讨论紧紧围绕主题,全文简明扼要,不超过1,500字。
2 、文题 应简明、醒目、新颖、反映出文章的主题。
3、 作者 稿件署名作者必须是合法著作权人,文责由作者自负。请将作者姓名在文题下依次列出。排列顺序应在投稿时确定。作者单位、邮政编码、所在省市、E-mail应在文章首页左下方标注。切勿一稿两投。
4、 摘要及关键词 论著类文章请附中英文摘要、关键词、作者单位及姓名,并按本刊中英文摘要格式书写。摘要是对文章内容的高度准确概括,采用第三人称总结, 一般应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四个部分,在200~300字以内。关键词是为便于作文献检索和阅读而选取的能反映文章主题内容的术语,一般每篇文章3~8个,每词之间用“;”号隔开。第一个关键词应为主题词,其他可使用《汉语主题词表》及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词或正式出版的工具书的用词。
5、 标题层次 标题层次应简明,题末不用标点符号。各层次序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不加标点,如“1”“2.1”“2.1.2”等。序号一律左顶格书写。文内中间的层次排列可用(1)、①等。
6 、计量单位 稿件中的计量单位一律要求用法定计量单位,旧制可加括号写在新制单位之后,单位符号用正体。
7 、医学名词 以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词以及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药物名称以最新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准。简化字按1964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文化部、教育部联合公布的《简化字总表》规定书写。专用名词如用英文缩写代号,首次在文章中出现时应注明中文。
8.来稿文责自负,本刊有权对来稿做必要的文字修改及删节,凡涉及原意的修改本刊编辑应与作者沟通。来稿请自留底稿,无论刊登与否恕不退稿。稿件刊登后赠当期杂志1册。